学生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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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赛前预热|西安工商学院“爱我中华”诗歌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普通话推广,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新时代青年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展现我校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经典诗文诵读竞赛形式,增强师生对普通话的规范使用意识,激发文化自信,引导青年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西安工商学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举办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爱我中华”诗歌朗诵大赛,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该项赛事,比赛面向西安工商学院全体学生。 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节目形式 参赛作品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视频背景建议使用校园场景或纯色背景。节目形式以个人和集体诵读为主,可自备朗诵配乐、服装、道具,允许适当穿插传统礼仪表演、书画展示、伴舞等。 二、诵读内容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歌颂民族精神,弘扬优秀文化,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 三、朗诵要求 (一)语音面貌:比赛采取站立式脱稿朗诵,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流畅,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二)诵读技巧:语调自然,停连恰当,表达准确,情感丰富; (三)仪态表情:仪态端庄,表情自然,着装优雅得体,举止大方。 四、参赛形式及参赛时间 (一)本次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每人限参加一个作品,团体赛队伍总人数不超过6人。 (二)即日起至9月5日。 五、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请于9月5日17:00前提交一份初赛视频作品发送至邮箱xixinda_lxy@163.com,作品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电话+作品名称。 六、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阶段(截至9月5日),主办方组织校内专家对所提供的视频进行初步筛选,评委对提交的初赛作品从形式、内容、情感、普通话标准程度、参赛者的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打分,按照10%、15%、20%的比例选出初赛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经过初赛进入决赛的同学于9月15日前将决赛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xixinda_lxy@163.com。 (二)决赛 决赛阶段(截至9月15日),评委对提交的决赛作品再次从形式、内容、情感、普通话标准程度、参赛者的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打分,按决赛参赛人数(或作品数)的10%、15%、20%比例选出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1教224办公室 联系人:蒲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290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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