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0〕6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的评审工作。
经评审,专家组认为,西安工商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达到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合格标准,一致同意新增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结果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联 系 人:吴欣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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